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2、经审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等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有关要求。
3、同意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