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林怡史先生持有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9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042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欣明先生持有公司股
票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58%;公司财务总监李吟珍女士持
有公司股票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1%。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林怡史先生计划在2019年2月15日至2019
年8月14日期间按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9,000股
本公司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欣明先生计划在2019年2
月15日至2019年8月14日期间按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不超过4,800股本公司股份;公司财务总监李吟珍女士计划在2019年
2月15日至2019年8月14日期间按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不超过3,700股本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级管
林怡史 90,000 0.0423% 其他方式取得:90,000股
理人员
李欣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 97,500 0.0458% 其他方式取得:97,500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李吟珍 45,000 0.0211% 其他方式取得:45,000股
理人员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0日、2019年1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终止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并注销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中,董事林怡史先生持
有尚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54,000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欣明先生持
有尚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78,000股;财务总监李吟珍女士持有尚需回购注
销的限制性股票3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元/股) 披露日期
李欣明 32,500 0.0153% 2018/9/28~ 11.65-11.87 2018-09-06
2018/12/31
李吟珍 5,000 0.0023% 2018/9/28~ 11.75-12.50 2018-09-06
2018/12/3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份来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持原
名称 数量(股)持比例 持期间 源
区间 因
林怡史 不超过: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19/2/15~ 按市场 2017年股权激励 个人资
9,000股 0.0042% 2019/8/14 价格 首次授予取得 金需求
超过:9,000股
4,800股 0.0023% 2019/8/14 价格 首次授予取得 金需求
超过:4,800股
李吟珍 不超过: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19/2/15~ 按市场 2017年股权激励 个人资
3,700股 0.0017% 2019/8/14 价格 首次授予取得 金需求
超过:3,700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公司董事林怡史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欣明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4、自收购广东美奇林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奇林”)的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即美奇林100%股份全部登记于公司名下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期间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吟珍女士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过本人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自收购美奇林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即美奇林100%股份全部登记于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期间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
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
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减持期间,林怡史先生、李欣明先生、李吟珍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