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汕头市邦领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领贸易”)、汕头市中楷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楷创投”)为持有广东邦宝
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股份的股东,其所持有股份已于2018年12月10日上市流通。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邦领贸易持有本公司64,62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
30.37%;中楷创投持有本公司19,48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9.16%。
邦领贸易拟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31,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其中,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
间为自相关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起始日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中楷创投拟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70,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9%。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其中,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
间为自相关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集中竞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汕头市邦领贸易5%以上第一 IPO前取得:64,627,200
64,627,200 30.37%
有限公司 大股东 股
汕头市中楷创业
5%以上非第 IPO前取得:19,483,200
投资合伙企业(有 19,483,200 9.16%
一大股东 股
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理价格
数量(股)持比例 式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汕头市邦领贸易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 2019/1/4~ 按市场 IPO前取得 经营需要
有限公司 3,231,360 1.52% 2019/7/3 价格 的股份及以
股 易 减 资本公积金
持,不 转增股本取
超过: 得的股份
3,231
,360
股
大宗交
易 减
持,不
超过:
3,231
,360
股
汕头市中楷创业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 2019/1/4~ 按市场 IPO前取得 经营需要
投资合伙企业(有 4,870,800 2.29% 2019/7/3 价格 的股份及以
限合伙) 股 易 减 资本公积金
持,不 转增股本取
超过: 得的股份
4,250,
000股
大宗交
易 减
持,不
超过:
620,80
0股
邦领贸易、中楷创投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
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其中,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相关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起始日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公司股东汕头市邦领贸易有限公司承诺:
(1)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公司每年通过在二级市场减持/协议转让或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规则允许的减持方式所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本公司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公司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公司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6)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①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期延长,则顺延;②如发生公司其他股东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该等股东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股东汕头市中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公司每年通过在二级市场减持/协议转让或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规则允许的减持方式所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本公司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公司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4)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企业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5)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①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期延长,则顺延;②如发生公司其他股东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该等股东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期间,汕头市邦领贸易有限公司、汕头市中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
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