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
017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名称:“年产 40台(套)隧穿氧化硅钝化接触高效太阳电池用平板式 PECVD 设备项目”和“光伏异质结(HJT)高效电池片用 PECVD 设备项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4,498.8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金额,实际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40 台(套)隧穿氧化硅钝化接触高效太阳电池用平板式 PECVD 设备项目”和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伏异质结(HJT)高效电池片用 PECVD 设备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97 号)《关于核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8,890,000 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 19.47 元。截至 2017 年 10 月 12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8,89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7,788,3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实际募集资金 340,288,300.00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8,755,281.1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393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19 号)《关于核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本公司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AG、湖南阿凡达投资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城定向精选高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虹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家投资机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220,54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7.1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999,974.6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021,151.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7,978,823.17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1】110Z0008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 年 10 月 12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聘请拟发行可转债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
督导工作。2020 年 1 月 8 日,本公司及兴业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
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搬运机器人和智能物料传输仓储系统”项目和“光伏电池片生产自动化系统”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到新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该新开立账户仅用于 2019 年 12 月变更后新项目“年产 40 台
(套)隧穿氧化硅钝化接触高效太阳电池用平板式 PECVD 设备”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与此同时,公司及兴业证券与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聘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
工作。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与国金证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重新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与国金证券及营口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 年 7 月30 日,公司与国金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南通金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金诺”)作为“年产 40 台(套)隧穿氧化硅钝化接触高效太阳电池用平板式 PECVD 设备项目”的
实施主体。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3 年 4 月 10 日,公
司与南通金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指定下属南通苏锡通园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余额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426010100100149259 6,071.31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298681138039 66.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
3 21050168500100002068 0.003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
4 0709000329200401409 127.58
行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8112901011400792206 8.5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苏锡通
6 483279049944 1,298.87
园区支行
合计 7,572.61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募集资 累计投入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 诺投资额 金承诺投资额 募集资金
金额
1 Q4 系列光伏组件高效自动化生 否 12,637.77 12,637.77 13,620.20
产线
2 搬运机器人和智能物料传输仓储 是 5,200.00 - -
系统
3 光伏电池片生产自动化系统 是 9,837.76 101.04 101.04
4 金辰研发中心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否 5,200.00 5,200.00 4,555.16
年产 40 台(套)隧穿氧化硅钝
5 化接触高效太阳电池用平板式 否 - 14,936.72 注 9,253.69
PECVD 设备项目
6 光伏异质结(HJT)高效电池片 否 26,297.88 26,297.88 26,874.07
用 PECVD 设备项目
7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0,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