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2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项目名称:秦皇岛金昱智能装备层压机项目。
总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4 亿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
1、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双方将就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议和约定,未来协议履行以及上述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工程施工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
2、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规模等均为初步测算的计划数或预估数,具体数额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鉴于土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能否实施、建设进度、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导致市场需求与预期出现偏差,可能存在经济效益未及预期的市场风险。
3、项目投资协议书中的效益目标、投资强度、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对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各方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而定。
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
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秦皇岛金昱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拟与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拟在秦皇岛市海港区投资设立“秦皇岛金昱智能装备层压机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4 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以 7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与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尚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与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对方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
(二)对方性质:政府机关
(三)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 49 号
(四)与公司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秦皇岛金昱智能装备层压机项目
(二)建设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
(三)投资规模:总投资 4 亿元
(五)建设周期:在取得土地后 3 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 9 个月内投产运
营。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及政策变化、设备及原料未能及时供应等因素,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设备供货周期、安装调试及达产时间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四、项目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秦皇岛金昱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秦皇岛金昱智能装备层压机项目
2、投资规模
项目计划总投资 4 亿元,占地 107 亩。
3、建设内容
项目地点位于海港区规划工业用地约 107 亩,计划投资 4 亿元,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生产用厂房、仓库、研发车间、研发楼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层压机 600(台/套)。
(三)甲方承诺对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给予乙方一定项目支持,包括协助乙方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乙方一定的政策优惠等。
(四)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一旦签订,双方必须依法履约。
2、甲方成立以区政府领导为组长的项目推进协调工作小组,统筹推进征地拆迁、项目供地、规划设计、行政审批等工作,加快项目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3、乙方在取得土地后 3 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 9 个月内投产运营。
4、自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开始,需达到约定的产值税收指标。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如有违反,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遭受的所有损失,守约方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2、如因战争、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造成项目无法实施,免除相应责任。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协议。
3、如乙方不能达到协议相关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全部奖补资金。
(六)争议管辖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等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本协议条款与国家政策法规或国家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冲突,本协议条款将按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作相应的调整,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保密条款
未经信息提供方许可,双方之间交流的任何保密信息不得向双方以外的其他个人或单位披露。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的具体落实情况而定。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双方将就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议和约定,未来协议履行以及上述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
规、行业宏观环境、工程施工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
2、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规模等均为初步测算的计划数或预估数,具体数额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鉴于土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能否实施、建设进
度、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导致市
场需求与预期出现偏差,可能存在经济效益未及预期的市场风险。
3、项目投资协议书中的效益目标、投资强度、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
诺。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各方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而定。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1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