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首次授予日:2021年12月21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79.73万份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9.32万股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1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1月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1月6日至2021年11月15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 于 公 司 <2021 年 股 票 期 权 与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案》、《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权益: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年12月21日
2、首次授予数量:79.73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76人
4、首次授予价格:117.1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万份) 总数的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葛民 首席运营官 3.59 4.50% 0.0309%
王明建 营销副总裁 2.87 3.60% 0.0247%
杨宝海 技术副总裁 2.39 3.00% 0.0206%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 70.88 88.90% 0.6110%
干员工(73人)
合计 79.73 100.00% 0.687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杨宝海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延之弟,任公司技术副总裁,杨宝海先生自2019年开始在公司任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各批次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情况: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
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第一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第二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
例
第三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
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40%
第一个行权期 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第二个行权期 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第三个行权期 留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各期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该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等待期满后,未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4)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授予 2021年 归母净利润1亿 归母净利润9,000万
第一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 2022年 归母净利润1.5亿 归母净利润1.2亿
第二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 2023年 归母净利润2.4亿 归母净利润1.92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以当年归母净利润考核为基数 A≥Am X=100%
,设置为A An≤A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将在2021-2023或2022-2024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2021年授予,则行权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行权考核安排一致。
若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