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96 公司简称:金辰股份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交所 金辰股份 603396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安爽 季佳欣
电话 0417-6682389 0417-6682389
办公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
95号 95号
电子信箱 jc_irm@jinchenmachine.com jc_irm@jinchenmachine.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940,630,731.84 1,740,454,323.02 11.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50,559,167.43 926,501,011.42 2.60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9,526,281.04 -21,665,827.48 -328.59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453,886,041.18 406,327,826.12 11.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2,181,780.90 42,217,488.62 -0.0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0,521,706.85 41,122,018.92 -1.46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4.45 4.66 减少0.21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0 0.40 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0 0.40 0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920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数量
数量
李义升 境内自 47.28 50,015,692 50,015,692 质押 11,514,000
然人
营口金辰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 6.14 6,497,400 6,497,400 无 0
国有法
人
杨延 境内自 4.79 5,069,400 5,069,400 无 0
然人
李军 境内自 4.57 4,830,000 0 无 0
然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3.36 3,558,406 0 无 0
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辽海华商创业投资基 其他 2.50 2,645,000 0 无 0
金(有限合伙)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1.62 1,717,805 0 无 0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1.35 1,425,160 0 无 0
富国清洁能源产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未知 1.02 1,078,220 0 无 0
司-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 未知 0.66 701,441 0 无 0
司-明汯价值成长 1 期私
募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李义升与杨延为夫妻,杨延为营口金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其他未知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
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上下团结一心,努力克服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在一季度业绩下降的情况下,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11.70%,因主动让利客户,同时新收入准则的实行将运费由营业费用中调整至营业成本中核算,使本期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4.61%,同时受新设子公司尚处于投入期等因素影响,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 0.08%。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 2020 年度经营计划,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坚持做强做实智能自动化装备主业,加强对产品的研发力度,做好运营管理、制度建设、人才培养、营销招投标、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专注于太阳能光伏装备主业,大力发展集装箱码头自动化系统业务。受国家对先进制造装备行业发展政策的大力支持以及下游光伏太阳能行业快速发展的影响,公司认为新能源智能自动化设备行业在未来 3-5 年还会高速发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业务按新收入准
则规定的会计政策进行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变更后执行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 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且满足“一揽子交易”等条件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4) 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5) 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
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
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