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10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9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数据的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516,652,466.29 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1,047,707,556.86 元。2023 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55,022,654.30 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86,223,397.96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 2023 年度利润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9 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
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423,921,327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1,399,992 股后,以422,521,335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380,269,201.50 元(含税),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6.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票 9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