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51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黄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辞职后黄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黄健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所占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比例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黄健先生的辞职将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时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黄健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黄健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所付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敬意和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黄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黄娟女士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有的独立性,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
附:黄娟女士的简历
黄娟:女,汉族,1976 年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教育部学位中心评审专家、成都市工业与信息化专家等。未持有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