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9-008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明再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在股东大会进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
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数据的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34,568,720.3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9,842,468.9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公司制订的《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拟对2018年度利润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1、本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本期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87,812,786.86元,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27,655,255.80元。
3、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元(含税)现金股利,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结合公司2018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以及股本结构优化等方面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本次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为1.49元。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协商确认。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西部证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