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9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支出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9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5,862,705 股新股,发行价格135.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867.65元,扣除 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9,844,153.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60,155,714.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30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69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及已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拟投 调整后拟投入募
项目投资 截至期末累
序号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金 集资金金额(扣
总额 计投入金额
金额 除发行费用)
九价宫颈癌疫苗二期扩
1 124,918.85 110,000.00 106,015.57 13,781.08
产建设项目
二十价肺炎球菌多糖结
2 157,762.66 70,000.00 70,000.00 290.80
合疫苗产业化项目
养生堂厦门万泰诊断基
3 131,620.55 110,000.00 110,000.00 5,624.19
地建设项目
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
4 99,082.23 60,000.00 60,000.00 3,277.52
项目
合计 513,384.29 350,000.00 346,015.57 22,973.59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6,015.5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2,973.5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25,522.30万元,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已使用募集资金的差额部分为利息及发行费用等。
三、使 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支出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支出,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涉及事项如下:
1、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公司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员工薪酬,相应的社会保险、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基本账户统一划转。公司募投项目的相关支出涉及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不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要求。
2、水电费
水电费一般情况下由主管单位从公司单一账户托收或定期划转。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该等费用较为繁琐且细碎,可操作性较差。故募投项目所用的水电费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先行垫付,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等额置换。
3、境外采购相关款项及进口环节涉及的税费
根据采购惯例,境外采购一般以外币与境外供应商进行计价并结算,需通过外币账户进行付汇业务;海关一般通过基本户代扣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关税等税费。
目前公司除募投项目存在境外采购需求外,日常经营也会存在进口设备、物料及劳务等情况。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涉及到外币支付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等额置换。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支出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清单,按月编制以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置换申请表,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再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将相应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2、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支出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支出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支出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情形,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支出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支出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合理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支出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支出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