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61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投资金额: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
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此前,经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次拟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20亿元(含)包含上述8亿元(含)。
(三)投资方式
公司对投资理财产品的选择进行严格把控,在授权总额度内,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降低投资风险。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举措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收益较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通过主流金融机构等正规渠道购买理财,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开,能够及时掌握其运作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债权投资”、“货币资金”或“交易性金融资产”,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