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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90 沪市 通达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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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电气: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1

通达电气: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8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之一(一审被告之一)

    涉案的金额:根据二审法院《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电气”或“公司”)无须就涉诉事项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判决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依据终审判决结果,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前期,公司基于诉讼事项及谨慎性原则,计提了预计负债约为人民币345.00万元,因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故公司将做相应转回处理,会对公司的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 诉讼的基本情况

  此前,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上诉人、一审原告,以下简称“恒天集团”)向天津恒天新能源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1)、北京恒天鑫能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2)、北京恒沃鑫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3)、通达电气(被上诉人、一审被告4)、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5)、安徽金火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6)、安徽亚正投资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7)、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8)及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审第三人)提起了借款合同纠纷之诉。案件具体内
容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日披露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
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8

  2024年1月22日,公司收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京0105民初65011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4年2月19日,公司收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恒天集团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京0105民初65011号《民事判决书》,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披露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 诉讼的裁判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京 03 民终 818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认为恒天集团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具体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286,750.4 元,由恒天集团负担(已交纳)。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判决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依据终审判决结果,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前期,公司基于诉讼事项及谨慎性原则,计提了预计负债约为人民币 345.00 万元,因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故公司将做相应转回处理,会对公司的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 前次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次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暂无新的进展,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披露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 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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