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已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93.1719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5,168.6984万股的0.55%。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电气”)
成立日期:1994 年 1月 11 日
上市日期:2019 年 11月 25 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 1112 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风机、风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风机、风扇销售;显示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五金产品零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汽车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自动售货机销售;电池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消防器材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通用设备修理;日用杂品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车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机制造;许可经营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停车场服务;餐饮服务。
所属行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
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 名。
(三)公司近三年经营业绩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经审计)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477,111,771.15 540,333,094.55 641,895,029.92 653,867,671.20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
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 461,782,986.81 533,922,654.06 641,895,029.92 653,867,671.20
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
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04,475,245.59 -9,438,072.68 43,960,874.63 46,708,077.24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97,920,326.46 -20,877,683.38 20,159,051.08 22,906,253.69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3,268,179.39 34,427,977.35 -90,380,282.11 -90,380,282.11
流量净额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调整后 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564,063,479.97 1,668,368,053.43 1,724,138,170.87 1,726,885,373.48
的净资产
总资产 1,853,404,214.48 2,063,098,646.41 2,089,804,711.96 2,095,536,048.72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
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已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93.1719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5,168.6984万股的 0.55%。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97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 808 人(截至 2023 年 6
月 30日)的 12.00%。包括:
1、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所有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限 占本激励计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 划公告日股
(万股) 总数比例 本总额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吴淑妃 中国 财务总监 5 2.59% 0.01%
黄璇 中国 董事会秘书 5 2.59% 0.01%
小计 10 5.18% 0.03%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超过
95 人) 183.1719 94.82% 0.52%
合计 193.1719 100.00% 0.5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
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5.5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5.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5.5 元/股,不低于股票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