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电气”)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4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792.1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7元,共计募集资金885,372,526.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含增值税)57,000,000.00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53,773,584.91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人民币3,226,415.09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828,372,526.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网上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直 接 相 关 的 新 增 外部费用13,544,835.40元后,加上坐扣承销费
57,000,000.00元 中 包 含 的 进 项 税3,226,415.09元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818,054,105.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9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1,805.4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61,715.59
利息收入净额 B2 3,202.7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8,744.16
利息收入净额 C2 525.5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70,459.75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728.2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5,073.9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5,073.95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1年3月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连同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分别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岭南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盈隆广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1年4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注1]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注] 8110901012601043165 0.00 募集资金专户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岭南支行 800190599301026 47,262,087.99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上步支行[注] 3602200529100260283 53,002,376.13 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盈隆广场支行 020900061410702 22,078,266.94 募集资金专户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629177643012 28,396,786.23 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 150,739,517.29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上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为上述两个开户
行的上级机构。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1年12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2年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公司本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或者以定期存款方式进行现金
管理。公司本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大额存单或者存放于定期存款户19,748.49万元,累计赎回大额存单或定期存款本金19,748.49万元,对应获得利息收入500.35万元。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未作其他用途。2023年1月16日,通达电气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通达电气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将募投项目实施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继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各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合计1,433.26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待尾款支付完毕若仍有结余,将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待支付金额支付完毕后,募集资金专户将注销,公司就募集资金存储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将扣除待支付项目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3,640.69万元转出募集资金专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1年竣工并投入使用,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公司新产品研发以及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通达电气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通达电气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通达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2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