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4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792.1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7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85,372,526.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67,318,420.31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818,054,105.69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9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1,805.4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2,200.56
利息收入净额 B2 1,971.35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1,209.11
利息收入净额 C2 256.3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43,409.67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227.7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40,623.4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0,623.47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岭南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盈隆广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相关议案,并经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聘请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并于2021年3月10日与华金证券签署相关保荐协议。同日,公司与中信证券就原保荐业务签署终止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华金证券承接中信证券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业务中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金证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6月30日,均遵照前述三方监管协议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 行[注2]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8110901012601043165 1,004.64 募集资金专户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岭南支行 800190599301026 5,235,636.48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上步支行 3602200529100260283 8,569,682.29 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盈隆广场支行 020900061410702 18,152,782.48 募集资金专户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629177643012 24,275,567.81 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56,234,673.70
注:1、以上募集资金余额中不包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理财产品 金额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期初已存续的定期存款人民币3,000.00万元)。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上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珠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的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为开户行的上级机构。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2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1年1月-2021年6月,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管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并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74,300.00万元(含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产品),赎回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42,3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获取的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增值税、手续费)为人民币256.38万元。截至2021
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期初已存续的定期存款人民币3,000.00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发行方 产品名称 收益类型 购买金额
1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 单位人民币“智多宝”存款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 3,000.00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
2 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 保本浮动收益 22,000.00
第002期N款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单位人民币三年CD20-6”大 保本保证收益 10,000.00
公司 额存单
合计 35,000.00
(续上表)
序号 购买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期末余额
1 2020-12-31 - 0.8%/3.6% 3,000.00
2 2021-01-04 2021-07-12 1.5%-3.30% 22,000.00
3 2021-02-05 - 3.85% 10,000.00
合计 35,000.00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人民币40,623.47万元,其中人民币5,623.47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人民币35,000.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4、报告期后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分配调整情况
2021年7月,因研发车间及宿舍楼二次装修工程内容调整,经报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调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结构,各募投项目投入总额不变,具体涉及调整资金项目及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