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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90:通达电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5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产品提供机构: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最高金额:人民币7.45亿元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45 号《关于核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792.18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5,372,52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7,318,420.31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8,054,105.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7-99 号《广州通
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及各募集资金专项专户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9 年 11 月 2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2019 年 12 月 1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
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45 亿
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 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了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四) 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 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已经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资金投向

  本次仅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预计,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实施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收益类型为保本保证收益、保本浮动收益等,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三)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更新,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 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及存款类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
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 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4.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 现金管理产品提供机构的基本情况

  为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机构包括:

                机构名称                是否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39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36)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98)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9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将最高
额不超过人民币 8.2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截至 2019
年 12 月 21 日,已结息协定存款累计收益额约为 56.24 万元。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