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等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祝昌人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80,401,82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28.20%。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113,458,82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9.79%,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 66,300,000 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58.44%。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祝昌人先生通知,近日将其原质押给义乌市浪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浪莎”)的无限售流动股 9,000,000 股解除质押,将原质押给浙江银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银通”)的无限售流动股 9,400,000 股解除质押,并将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 9,400,000 股质押给深圳市佳银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佳银”),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股东名称 祝昌人
本次解质股份 18,400,000股(包括9,000,000股、
9,400,000 股)
占其直接所持股份比例 22.8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45%
解质时间 2021 年 12 月 22 日
直接持股数量 80,401,820 股
直接持股比例 28.2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56,900,00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所持股份比例 70.7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95%
本次控股股东将其原质押给义乌浪莎的无限售流动股 9,000,000 股解除质
押,原质押给浙江银通的无限售流动股 9,400,000 股解除质押,并将其所持有的
无限售流通股 9,400,000 股质押给深圳佳银。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 是
股 否 是 否 为 否 质 押
东 为 本 次 质 押 限 售 股 补 质 押 占其直接 占公司 融 资
名 控 股数 (如是, 充 起 始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所持股份 总股本 资 金
称 股 注 明 限 质 日 比例 比例 用途
股 售类型) 押
东
是 9,400,000 否 否 2021 股票质押合同随借款 深 圳 市 11.69% 3.30% 补 充
祝 股 年 12 合同(主合同)的期 佳 银 典 流 动
昌 月 22 限履行(即 2021 年 当 有 限 资金
人 日 12 月 22 日至 2022 年 公司
6 月 18 日)
2.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
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 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司 总 已质押 未 质 押
持股数量 前累计质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已质押股 股份中 未质押股 股 份 中
称 例 押数量 量 比例 股 本 份中限售 份中限售
比例 股份数量 冻结股 股份数量 冻 结 股
份数量 份数量
祝昌人 80,401,820 28.20% 75,300,000 66,300,000 82.46% 23.25% 0 0 0 0
杭州北
嘉投资 33,057,000 11.59% 0 0 0% 0% 0 0 0 0
有限公
司
合计 113,458,820 39.79% 75,300,000 66,300,000 58.44% 23.25% 0 0 0 0
(注:上表时间为截至公告披露日,因此“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已计算本次解除质押
的 18,400,000 股, “祝昌人持股数量”为协议转让完成后持股数量)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数为 66,300,000 股,占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两者合计持有数的 58.44%。
2、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份中 9,400,000 股将于 2022 年 6 月 18 日到期,占
其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1.69%,占公司总股本的 3.30%,合计对应融资余
额 3,000 万元。
此前质押股份中,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有 2 笔:质押数量 36,100,000 股,
占其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4.90%,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6%,对应融资余
额 13,000 万元;质押数量 20,800,000 股,占其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87%,占公司总股本的 7.29%,合计对应融资余额 7,550 万元。
3、控股股东祝昌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
括其自有资金、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
4、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5、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5.1 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5.2 可能对公司治理产生的影响: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
发生变更。
5.3 可能对大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产生的影响:
控股股东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