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1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338万股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采荷嘉业大厦5号楼5楼501室
法定代表人:祝昌人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经营范围:承包: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边坡治理工程;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水土保持技术、生态修复产品的技术开发,园林设计,绿化养护管理,花卉、苗木(除种苗)的技术开发与研究;批发、零售:花卉、苗木(除种苗),园林机械,建筑材料;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市日期:2017年 3月 24日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
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2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6 人。
最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总资产 885,259,714.00 772,278,154,44 626,253,945.00
净资产 411,275,184.91 358,237,614.97 309,380,142.54
营业收入 545,506,612.64 443,525,085.57 520,643,361.37
净利润 53,037,569.94 48,857,472.43 52,634,149.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2633072.18 45733753.58 5090986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04275.56 10707299.62 -61864689.16
每股收益(元/股) 0.71 0.65 0.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1 0.65 0.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70 0.61 0.68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78 14.64 18.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3.68 13.70 17.99
收益率(%)
每股净资产(元/股) 5.48 4.78 4.13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管理层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不存在同时实施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其他长期激励机制的情况。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
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总数为338万股,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3.38%。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304.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总数的90.21%,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049%;预留权益33.1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股票总数的9.79%,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3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2、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20人,包括:
(1)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业务骨干(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参照首次授予的依据确定,公司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明确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
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副董事长、董事会秘
姚丽花 45 13.31% 0.45%
书、副总经理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
259.9 76.90% 2.599%
(共119人)
预留部分 33.1 9.79% 0.331%
合计 338 100% 3.38%
注:
1、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
3、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没有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按本计划的规定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以上表格中的相关比例数值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9.99元。
(二)首次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39.98元/股的 50%,即
19.99元/股;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39.14元/股的50%,
即19.57元/股。
(三)预留权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权益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权益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2、预留权益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 120个
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50%。
七、限售期或等待期、行权期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个月。
(二)授予日
首次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日内。如公司未能在 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三)锁定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内为锁定期。
(四)解除限售期
在授予日后 12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标
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在解除限售期,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次解除限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