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84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2020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25 号文《关于核准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25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 734,25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65,040,000.00 元后,
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669,210,0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到位,业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60003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669,210,000.00
减: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93,996,836.25
减:募投项目支出 453,158,927.52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 15,000,000.00
项 目 金 额(元)
加: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收益 30,912,177.32
加:利息收入净额 5,231,906.97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43,198,320.52
实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3,198,320.52
差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7 年 7 月,公司及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京六合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南京六合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大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 年 5 月,吉林基蛋与公司、保荐人国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或下级分支机构开设了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期末余额(元)
浦发银行南京分行(注①) 93010078801780603387 募集资金专户 25,271.67
兴业银行南京六合支行(注①) 409550100100033846 募集资金专户 0
江苏银行龙江支行 31070188000095928 募集资金专户 20,072,440.34
中信银行南京江北支行(注①) 8110501010800935949 募集资金专户 0
中国银行南京大厂支行 461170443583 募集资金专户 23,099,402.54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大厂支行(注①②) 64301014919100414514 募集资金专户 0
中信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注①) 8113601013200135024 募集资金专户 1,205.97
合 计 43,198,320.52
注:
①“POCT 体外诊断试剂及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生产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基
蛋生物营销网络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年产 700 台医疗器械、1 万盒体外诊断试剂 项目”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对应的浦发银行南京分行专户、兴业银行南京六合支行专 户、中信银行南京六合支行专户、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江北新区支行专户、中信银行长春
前进大街支行专户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完成销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和
2020 年 7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2020-070)
②“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大厂支行”名称已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募集资金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1,000.00 万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经自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其额度超过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 50%,公司董事会提请公
司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1,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召开了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在上
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一年内。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此项议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
民币 1,500 万元。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当时宏观经济形势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