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5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7,021.05 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4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260,380,07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4,152,028.4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0.6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有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将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及运营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如下: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