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7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总部基地项目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公司拟将募集资金 6,250 万元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
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蛋生物”或“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与市场环境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股东利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总部基地项目,并将募集资金 6,250 万元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25 号文《关于核准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25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 734,25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65,040,000.00 元后,
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669,210,0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到位,业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60003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7 年 7 月,公司及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京六合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南京六合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大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 年 5 月,吉林基蛋与公司、保荐人国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或下级分支机构开设了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期末余额(元)
浦发银行南京分行 93010078801780603387 募集资金专户 14,602,966.22
兴业银行南京六合支行 409550100100033846 募集资金专户 3,696.22
江苏银行龙江支行(注①) 31070188000095928 募集资金专户 10,899,393.59
中信银行南京江北支行(注②) 8110501010800935949 募集资金专户 0.45
中国银行南京大厂支行(注③) 461170443583 募集资金专户 138,374.35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大厂支行 64301014919100414514 募集资金专户 0.00
中信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注○4 ) 8113601013200135024 募集资金专户 2,851,221.54
合 计 28,495,652.37
注:
① 江苏银行龙江支行属于江苏银行南京分行下级分支机构,由于开户行江苏银行
龙江支行无对外行政公章,故三方监管协议与江苏银行南京分行签订。
② 中信银行南京江北支行属于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下级分支机构,由于开户行中信
银行南京江北支行无对外行政公章,故三方监管协议与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签订。
③ 中国银行南京大厂支行属于中国银行南京六合支行下级分支机构,由于开户行
中国银行南京大厂支行无对外行政公章,故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银行南京六合支行签
订。
④ 中信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属于中信银行长春分行下级分支机构,由于开户行
中信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无对外行政公章,故四方监管协议与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签
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投入募投项目 55,992.15 万元,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金 投入进 达到预
序 项目投资 计划用募 累计投入金 额与承诺投 度(%) 计可使
号 项目名称 总额 集资金投 额(2) 入金额的差 (4)= 用状态
入金额 (1) 额(3)= (2)/(1) 的时间
(2)-(1)
1 POCT 体外诊断试剂及临床 2020 年
检验分析仪器生产项目 24,185.00 24,185.00 21,366.50 -2,818.50 88.35 7 月
2 年产 700 台医疗器械、1 万 2019 年
盒体外诊断试剂项目 5,589.60 5,589.60 5,418.91 -170.69 96.95 11 月
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92.40 1,592.40 1,821.24 228.84 114.37 不适用
4 基蛋生物研发中心建设项 8,730.00 8,730.00 6,155.05 -2,574.95 70.50 2020 年
目 7 月
5 基蛋生物营销网络建设项 6,824.00 6,824.00 7,153.57 329.57 104.83 2020 年
目 7 月
6 总部基地项目 6,250.00 6,250.00 0.81 -6,249.19 0.01 不适用
7 补充流动资金 13,750.00 13,750.00 14,076.07 326.07 102.37 不适用
合计 66,921.00 66,921.00 55,992.15 -10,928.85 83.67
(二)前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胶乳
及质控品类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 700 台医疗器械、1 万盒体外诊断
试剂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两个项目,其中,新项目
计划投资 7,500 万元,已由自有资金投入 1,910.40 万元完成项目全部建筑主体建设并
封顶,拟由募集资金投入 5,589.60 万元完成剩余项目投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吉林基蛋,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监事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2018 年 5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基蛋”)
与公司、保荐人国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长春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前次变更募投项目的调整,公司各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