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骏 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2 号)核 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骏亚科技”)本次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129,975 股,发行价格为 17.08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共计人民币 190,099,973.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187,877.3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83,912,095.68 元。2021 年 9 月 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1]00060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制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额度及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281.30 万元,其中:
2021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301.64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
集资金余额为 14,124.14 万元。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余额 95.37
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16,900.00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减:项目支出 1,979.66
加:利息收入 8.50
减:手续费支出 0.07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4.1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 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 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机构名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存单号码 初时存放金 截止日 存储
称 额 余额 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 广东骏亚电子
行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 40060078801700000065 18,538.30 9.83 活期
惠州惠城支行 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 龙南骏亚精密
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路有限公司 40060078801300000075 - 14.31 活期
惠州惠城支行
合计 24.14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制度,公司及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下称
“龙南精密”)已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9 日、2021 年 10 月 13 日与保荐机构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 及龙南精密、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及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该两份协 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该事
项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 2022 年 9 月 6 日,该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9 月 7 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骏亚科技:关于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分别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9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募集资金归还的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在
到期前足额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
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研发情况和投资进度,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下游相关市场需求不足,公司现有产能能够满足客户需求,如本次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扩大生
产规模,有可能造成募投项目目前阶段产能过剩、资金浪费,后续产生的折旧费用、管理费用等也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当前经济环境、市场情况预期及实际建设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延长本次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 年 12 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骏亚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骏亚科技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