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2-019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概况:年产 80 万平方米智能互联高精密线路板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11,129,975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08 元,共计募集资金190,099,973.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87,877.3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912,095.68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603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
投资额 资金金额
1 年产80万平方米智能互联高 35,962.17 18,391.21 2,301.64
精密线路板项目
合并 35,962.17 18,391.21 2,301.64
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募投项目设备已陆续进场安装调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尚未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项目拟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原定预计完成时间 延期后预计完成时间
1 年产 80 万平方米智能互联高精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密线路板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因
2020 年 5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年产 80 万平方米智能互联高精密线路板
项目,并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为充分保障原有股东的利益,公司于 2021 年 9月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较晚。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但受公司资金压力影响,投资进展不及预期。
经审慎研究,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及募集资金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2 年 12 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坏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是
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既定市场战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在订立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方案之前已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对项目进行了审慎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或是可能出现项目进展缓慢、实际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等问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投资用途等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