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1-01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骏 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8 号) 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骏亚”)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5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
计人民币 31,461.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172.4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289.07 万元。2017 年 9 月 6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66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制度。
(二)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均已注销完毕,本年度募
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余额 2.13
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2,000.00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减:项目支出 2,009.48
加:利息收入 7.58
减:手续费支出 0.23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16 年 4 月 10 日经公司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均已注销完毕,具体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机构名称 银行账号/存单号码 初时存放 截止日 存储 账户状
金额 余额 方式 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4210188000012850 --- --- 活期 已注销
公司惠州仲恺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4210188000013580 2.13 --- 活期 已注销
公司惠州仲恺支行
注:鉴于公司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转入募集资金四方专户,募集资金三方专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银行账号:54210188000012850)已于 2018 年度注销。
注: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四方专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银行账号:54210188000013580)已于 2020 年度注销。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制度,公司及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下称“龙南精密”)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7 年 9 月 7 日、2017 年 9 月 22 日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下属分支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及龙南精密、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及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该两份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并严格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分别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2020
年 1 月 8 日、2020 年 3 月 19 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2020-001、2020-008)。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
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广东骏亚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广东骏亚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保荐机构 2020 年 4 月 14 日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
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广东骏亚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具体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广东骏亚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0 年 4 月 1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骏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8,289.0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09.4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