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8-120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10
月26日、10月29日和10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
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8年10月26日、10月29日和10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6月19日起停牌,并披露了《广东骏亚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进展公告。
2018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
年9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5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2018年10月25日,公司回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摘要作了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0月26日开市起复牌。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按程序进行,公司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彬及其配偶刘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上述事项之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彬及其配偶刘品,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五)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之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