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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85: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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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公告编号:2022-046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 年 2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1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结果公告》,实际向 94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472.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5.477
元/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379,762,298 股增加至 384,482,298 股。

  (八)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 年 7 月 22 日,
公司完成对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 2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384,482,298 股减少至 384,232,298 股。

  (九)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 3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3.00万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完成对上述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384,852,298 股
减少至 384,722,298 股。

  (十)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完成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 384,232,298 股增加至 384,852,298 股。
  (十一)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 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22.0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完成对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 22.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384,722,298 股减少至 384,502,298
股。

  (十二)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 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7.0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完成对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 7.00 万股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384,502,298 股减少至 384,432,298 股。
  (十三)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5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60≤S”,可按对应比例解除限售,未达标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60”,不达标,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9.3 万股。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四)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5.0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职责,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取消上述 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合计 13.00 万股。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中 2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取消上述 2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5.0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
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项已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5.477 元/股调整为 5.29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603 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2022-038)。鉴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已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实施
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回购价格=5.477 元/股-0.18603 元/股=5.291 元/股(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5.477元/股调整为5.291元/股。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实施完毕,公
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5.477 元/股调整为 5.291 元/股。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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