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3 证券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1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
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2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
计师 1,27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13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23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蔡志良, 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施旭锋,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华,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55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4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10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公司治理相关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已知信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品牌声誉良好。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