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3-004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高端电子制造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PCBA 生产车间智能化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
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结余募集资金 17,177,328.56
元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首次公开发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项目“高端电子制造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PCBA生产车间智能化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补充营运资金”均已投资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公司拟将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17,177,328.56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796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德龙”)由主
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股票 4,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0.68 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427,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7,459,433.96 元,募集资金净额 399,740,566.04 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41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15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100 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照
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41,206.86 万
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理财收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已累计投入募集 项目状态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1 高端电子制造扩产项目 20,859.56 22,466.65 拟结项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692.20 6,025.79 拟结项
3 PCBA 生产车间智能化建设的 4,922.30 5,214.42 拟结项
技术改造项目
4 补充营运资金 7,500.00 7,500.00 ——
合计 39,974.06 41,206.86 ——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本公司 2022 年度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 1,906.93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1,206.86 万元,包括:(1)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982.74 万元;(2)以募集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 34,224.12 万元。
本公司 2022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 59.30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为 2,950.55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717.7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金额为:1,717.73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金额 39,974.06
累计已使用金额 34,224.12
减: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 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6,982.74
使用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金额 募投项目
合计 41,206.86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
资金情况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的情况
加:募集资金累计现金管理收益 2,770.94
加: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减 179.60
手续费支出后收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 1,717.73
用账户余额
注: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二、 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9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并对该项目进行延期,实施地点由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春兴路 50 号变更为苏州市相城区中市路西、春兴路南苏相国土 2018-WG-7 号地块,此次变更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为推进公司生产经营各功能的合理布局,扩大生产产能的发展空间,整合技术研发力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苏州市相城区中市路西、春兴路南苏相国土 2018-WG-7 号地块新建二期生产用房的六楼。
本次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变更,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等方面,不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三、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公司 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电子制造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PCBA 生产车间智能化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高端电子制造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PCBA 生产车间智能化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募投项目累 募集资金账 结余募集资 项目进展
募投项目 划投资金额 计投资金额 户余额(c) 金合计(d) 情况
(a) (b)
高端电子制造扩产项 20,859.56 22,466.65 0.00 0.00 拟结项
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692.20 6,025.79 1,717.72 1,717.72 拟结项
PCBA 生产车间智能
化建设的技术改造项 4,922.30 5,214.42 0.00 0.00 拟结项
目
补充营运资金 7,500.00 7,500.00 0.01 0.01
合计 39,974.06 41,206.86 1,717.73 1,717.73
四、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