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2-026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232 人
2020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
2020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20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25,357.80 万元
2020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09,535.19 万元
2020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家
2020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07 家
2020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分类代码 行业门类
C--39 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35 制造业
C--27 制造业
C--26 制造业
2020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分类代码 行业门类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39 制造业
C--35 制造业
C--38 制造业
I--6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0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1,725.72 万元
2020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3,024.06 万元
2020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5 家
2020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无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5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
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王胤,201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6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陈斌,2013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个,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何晶晶,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 6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
20 万元。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7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5 万元;
如 2022 年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行政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工作中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公司拟订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胜任为公司提供财务、内控审计服务的工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5、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