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2-027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预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7,397,661.37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
546,658,303.23 元。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61,589,600 股,扣除公司回
购专户的股份余额 2,280,100 股后,应分配股份数为 159,309,5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268,805.00 元(含税)。
2021 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支付金额为38,221,931.00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结合公司本年度已实施分红金额合并计算,公司 2021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 30.12%,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
如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及回购注销、股份回购等其他原因致使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制定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持续发展经营的前提下给予了全体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
健康发展。同意以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应分配股份数 159,309,500 股,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9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0,268,805.00 元(含税)。如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及回购注销、股份回购等其他原因致使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