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4 年 3 月末,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2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3.58 元/股,最低价为 32.48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02,00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 2024 年 3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1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7.65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1 月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及 2024 年 1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3 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公司已累计回购
股份 1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2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3.58 元
/股,最低价为 32.48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02,00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