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淇翔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
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
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职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
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
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意见:2022 年度,公司内控体系及其运行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并且能够发挥较好的控制和防范风险的作用,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该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三美股份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
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意见:2022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同意该报告,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三美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三美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三美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
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 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无需对方案中的监事薪酬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2022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2023 年度薪酬方
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薪酬体系、公司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薪酬发放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
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股东回报规划着眼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增强了利润分配的透明性和操作性,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的权利,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
回报,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决策程序、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方案,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请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胡淇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与关联方的业务联系确定,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具备公允性;本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并以 2022 年度实际关联交易金额为基础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请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与关联方的业务联系确定,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具备公允性;本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并以 2022 年度实际关联交易金额为基础确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业务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