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期限 履行的审议程序
(万元)
2022 年挂钩汇率 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
光大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2/2/22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
宁波分行 定制第二期产品 4,700 ~2022/5/10, 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
144 77 天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9]327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59,733,761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32.43 元,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193,716.59 万元,扣除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8,232.95 万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4,194.0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1,289.60 万元。2019 年 3 月 27 日,主
承销商长江证券将募集资金净额 181,289.60 万元及用于支付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的募集资金 4,194.03 万元,合计 185,483.63 万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12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止 2021 年 6 月末,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实
号 投入金额 际使用金额
1 江苏三美2万吨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 14,393.00 9,619.50
2 江苏三美 1 万吨五氟丙烷项目 27,682.70 0.00
3 江苏三美 1 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 20,189.90 0.00
4 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注) 14,224.00 7,731.70
5 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 5,000.00 596.84
6 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 15,000.00 1,525.07
7 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 4,800.00 2,377.17
8 偿还银行贷款 70,000.00 70,000.00
9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81,289.60 101,850.29
注:本项目已结项,项目截至 2021 年 5 月 25 日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 7,039.07 万元(含本金
6,492.30 万元、理财投资收益 516.88 万元、利息收入净额 29.90 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 产品 预计年 预计收 收益 结构
方名 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 化收益 益金额 产品期限 类型 化安
称 率 排
光大 2022 年挂钩
银行 银行 汇率对公结 1.1% 11.06 2022/2/22 保本
宁波 理财 构性存款定 4,700 /3.0% /30.16 ~2022/5/10, 浮动 无
分行 产品 制第二期产 /3.1% /31.16 77 天 收益
品 144
上述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为银行理财产品,经公司内部风险评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和资金投向
光大银行宁波分行:2022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二期产品 144
(1)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2022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二期产品 144
产品代码 2022101040611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购买本金 4,700 万元人民币
产品起息日 2022 年 2 月 22 日
产品到期日 2022 年 5 月 10 日
产 品 预 期 收 益 率 1.1%/3%/3.1%
(年)
产品挂钩标的 Bloomberg 于东京时间 11:00 公布的 BFIX EURUSD 即期汇率。
若观察日汇率小于等于 N-0.0820,产品收益率按照 1.1%执行;若观察
观察水平 日汇率大于 N-0.0820、小于 N+0.0500,收益率按照 3%执行;若观察
日汇率大于等于 N+0.0500,收益率按照 3.1%执行。N 为起息日后 T+1
工作日挂钩标的汇率。产品观察日:2022 年 5 月 6 日
产品观察期 产品到期日前三个工作日。
提前终止权 中国光大银行有提前终止权,公司无提前终止权。
产品收益计算方式 计息方式 30/360:每个月 30 天,每年 360 天,以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预期收益=产品本金×到期收益率×计息天数÷360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中公司承担的产品费用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托管
费、销售手续费以及银行管理费等,公司还需承担产品运营过程中因
投资等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本产品的产品预期收益率已扣除
产品费用及税费 以上产品费用及税费,为公司可能获得的预期收益率)。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发生的信息披露费用、与结构性存款产品
的销售及结算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均由中国光大银行自行支付,
不列入结构性存款产品费用。
产品赎回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期间公司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①银行声明及保证公司本金的安全,并及时支付公司相关利益;
②银行保证按本合同规定还本付息。如不能按时还本付息,以实际拖
本息付款保证及违 欠的金额为基数,自拖欠之日起,银行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公
约责任 司支付违约金;
③公司如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存款项存入银行,则自延期之
日起,每拖延一日,按照实际拖欠资金金额的万分之五向银行支付违
约金。
签署日期 2022 年 2 月 22 日
(2)资金投向: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预先确定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光大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85,621.29 536,552.62
总负债 69,344.52 38,33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