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期限 履行的审议程序
(万元)
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20日召开的第五
2021/5/19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建设银行 建行浙江分行定制型单位结 13,000 ~2021/8/19, 议、第五届监事会
金华分行 构性存款 2021 年 247 期 92 天 第八次会议,以及
2021年5月12日召
开的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9]327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59,733,761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32.43 元,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193,716.59 万元,扣除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8,232.95 万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4,194.0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1,289.60 万元。2019 年 3 月 27 日,主
承销商长江证券将募集资金净额 181,289.60 万元及用于支付其他与发行权益性
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的募集资金 4,194.03 万元,合计 185,483.63 万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12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止 2020 年 12 月末,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号 额 金额
1 江苏三美 2 万吨 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 14,393.00 9,612.62
及分装项目
2 江苏三美 1 万吨五氟丙烷项目 27,682.70 0.00
3 江苏三美 1 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 20,189.90 0.00
4 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 14,224.00 5,842.07
5 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 5,000.00 596.84
6 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 15,000.00 1,512.54
7 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 4,800.00 2,115.94
8 偿还银行贷款 70,000.00 70,000.00
9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81,289.60 99,680.01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 产品 预计年 预计收 收益 结构
方名 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 化收益 益金额 产品期限 类型 化安
称 率 排
建设 建行浙江分
银行 银行 行定制型单 1.518% 49.74 2021/5/19 保本
金华 理财 位结构性存 13,000 ~ ~ ~2021/8/19, 浮动 无
分行 产品 款 2021 年 3.20% 104.85 92 天 收益
247 期
上述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为银行理财产品,经公司内部风险评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和资金投向
建设银行金华支行:建行浙江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1 年第 247 期
(1)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建行浙江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1 年第 247 期
产品编号 3320210519005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本金金额 13,000 万元人民币
产品起始日 2021 年 5 月 19 日
产品到期日 2021 年 8 月 19 日
产品期限 92 天
客户预期年化收益 1.518%~3.20%
率
参考指标 欧元/美元汇率,观察期内每个东京工作日东京时间下午 3 点彭博
“BFIX”页面显示的欧元/美元中间价,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美元数。
观察期 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前两个东京工作日(含)
参考区间 (spot-490bps,spot+490bps)
Spot:交易时刻欧元/美元即期汇率 1.2212。
实际年化收益率=3.20%×n1/N+1.518%×n2/N,1.518%及3.20%均为年化
收益率。其中n1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内(含区间边界)
产品收益说明 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2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外(不含区
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为观察期内东京工作日天数。公司可获
得的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1.518%,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0%。
收益日期计算规则 实际天数/365,计息期为自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
计息期不调整
支付工作日及调整 若产品到期日处于节假日期间,产品到期日不调整,照常兑付本金,
规则 收益将遇北京、纽约节假日顺延,遇月底则提前至上一工作日。
在产品运行期间,不开放申购、追加投资和赎回。产品持有至到期日,
正常兑付及提前终 产品本金和相应的收益在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
止 银行有提前终止权。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时,将提前2个工作日以公告
形式通知公司,并在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返还投资本金及
应得收益,应得收益按实际产品期限和实际收益率计算。
双方中一方未按本协议及有关附件的规定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违
违约 约事件发生后,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终止违约行为,并赔偿守
约方由于违约而形成的损失和费用;如违约方不能做到,守约方有权
终止本协议项下的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并且对未到期的交易按市价
进行终止,因终止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终止如产生收益,在
扣除守约方的损失与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归违约方所有。
签署日期 2021 年 5 月 19 日
(2)资金投向: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预先确定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建设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