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的完成期限延期 1 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7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9,733,761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32.43 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3,716.5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81,289.6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121 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投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
号 投入金额
1 江苏三美 2 万吨 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 14,393.00 14,393.00
2 江苏三美 1 万吨五氟丙烷项目 27,682.70 27,682.70
3 江苏三美 1 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 20,189.90 20,189.90
4 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注) 14,759.13 14,224.00
5 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 5,000.00 5,000.00
6 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 15,000.00 15,000.00
7 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 4,800.00 4,800.00
8 偿还银行贷款 70,000.00 70,000.00
9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81,289.60 181,289.60
注:经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以及 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
目之“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原项目)变更为“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新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拟延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为“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项目拟新建 2×75t/h低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相应的烟气脱硫脱硝等辅助设施,以及干煤棚、燃料输送系统等;一并建设由新建供热站至原有锅炉房的供热管线,利用原有供热管网对厂区供热。项目总投资 14,759.13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4,176.92 万元、配套流动资金 582.2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4,224.00 万元(未包含利息及其他收益)。项目计划建设期 1 年。
(二)延期的原因及情况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230.67 万元,占项目募集
资金总额的 22.71%。延期主要原因为: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项目所需主要设备采购、物流运输、工程建设等主要环节的进度延缓,同时目前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仍存在国内局部地区及国外疫情反复的可能性,项目后续建设进度可能会受到持续影响。截止报告期末,项目所需主要设备采购合同均已签订并在履行过程中,其中部分合同款项尚未支付;项目建筑主体包括干煤棚、燃料输送系统等大部分已完成,两台锅炉本体安装及环保设施两台脱硫塔已部分完成,供热管线尚未建设。根据项目当前建设进度及对后续影响因素的综合判断情况,公司拟将
本项目完成期限延期 1 年至 2021 年 9 月。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在统筹疫情防控和募投项目建设,以及保证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和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所需主要设备采购、物流运输、工程建设等主要环节的进度;公司将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实际情况调整项目推进步骤和具体细节,优先配置相关资源,增强项目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协同性,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项目如期完成。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当前建设进度及对后续影响因素的综合判断情况对项目完成期限作出的调整,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完成期限的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本次延期有利于保证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继续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造成重大影响。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三美
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的完成期限延期 1 年至 2021 年 9 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和后续影响因素,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完成期限的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等客观情况作出的调整,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完成期限的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
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和披露程序,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监管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等客观情况作出的调整,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完成期限的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监管规定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