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期限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共赢利率结构 已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
中信银行 31750 期人民 2020/1/13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武义支行 币结构性存款 6,500 ~2020/4/20,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产品 98 天 及 2019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9]327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59,733,761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32.43 元,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193,716.59 万元,扣除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8,232.95 万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4,194.0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1,289.60 万元。2019 年 3 月 27 日,主
承销商长江证券将募集资金净额 181,289.60 万元及用于支付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的募集资金 4,194.03 万元,合计 185,483.63 万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12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止 2019 年 11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号 金额
1 江苏三美 2 万吨 1,1,1,2-四氟乙烷改扩 14,393.00 3,155.01
建及分装项目
2 江苏三美 1 万吨五氟丙烷项目 27,682.70 0
3 江苏三美1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 20,189.90 0
4 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 14,224.00 1,558.60
5 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 5,000.00 596.84
6 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 15,000.00 1,409.35
7 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 4,800.00 1,320.10
8 偿还银行贷款 70,000.00 70,000.00
9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81,289.60 88,039.90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 产品 预计年 预计收 收益 结构
方名 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 化收益 益金额 产品期限 类型 化安
称 率 排
中信 银行 共赢利率结 3.75%或 65.45 或 2020/1/13 保本
银行 理财 构 31750 期 6,500 4.15%或 72.43 或 ~2020/4/20, 浮动 无
武义 产品 人民币结构 1.5% 26.18 98 天 收益
支行 性存款产品
上述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为银行理财产品,经公司内部风险评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共赢利率结构 31750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编码 C206R01S0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购买本金 6,500 万元人民币
收益起计日/扣款 2020 年 1 月 13 日
日
到期日 2020 年 4 月 20 日
收益计算天数 98 天
联系标的 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联系标的定义 美元 3 个月伦敦同业拆借利率(3-Month USD Libor),具体数据参考路
透终端“LIBOR01”页面
联系标的观察日 2020 年 4 月 16 日,如遇伦敦节假日,则调整至前一个工作日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联系标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利率”小于或等于 4.00%且大于或等于 0.20%,产品年化预期收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 益率为 3.75%;
率确定方式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联系标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利率”大于 4.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4.15%;
3、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联系标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利率”小于 0.2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1.5%。
费用 本产品无认购费、销售手续费、托管费
1、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账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
支付,如遇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购买者所获本产品预期收益=本金×产品到期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
本金及收益返还 实际收益计算天数/365
如果中信银行未提前终止本产品,则实际收益计算天数为自本产品收
益起计日(含)至到期日(不含)期间的天数。如果中信银行提前终
止本产品且产品存在收益,则实际收益计算天数为自本产品收益起计
日(含)至提前终止日(不含)期间的天数
1、如遇国家金融法规、规定、监管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本产品所投
资产的交易对手发生信用风险,或中信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
的其他情形时,中信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
2、如果中信银行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中信银行将在提前终止
产品的提前终止 日后 2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购买
者所得收益(若有)及本金划转至购买者指定账户。若产品部分提前
终止,相关清算规则届时另行公告;若产品全部提前终止,产品到期
日相应调整为提前终止日。
3、购买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购买者不
得提前支取。
如在产品到期时交易对手无法按照产品交易约定支付本产品收益所需
产品的延期清算 资金,则在这种情况下,中信银行有权将产品实际结算延长至相关投
资工具处置完毕为止,延长期内不计收益。
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联系标的的市场波动可能导致产品收益
最不利的投资情形 下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本金到期全额返还且预期年化收益
率为 1.5%。
协议签署日 2020 年 1 月 13 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本产品为结构性产品,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等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预先确定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