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1-024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对象人数:由 379 人调整为 374 人。
●限制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仍为 232.2369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原 210.5100 万股调整为 206.89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7269 万股调整为 25.3469 万股。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士创能”)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1 年 2 月 9 日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和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的 379 名激励对象中,5
人因提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因此本次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79人变更为 374 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所确定的人员。
2、授予数量的调整
因激励对象人数减少,公司对首次授予数量和预留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仍为 232.2369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原
210.5100 万股调整为 206.89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1.7269 万股调整为
25.3469 万股。
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379名激励对象中,5人因提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379人调整为374人,首次授予数量由210.5100万股调整为206.890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21.7269万股调整为25.3469万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总数不变。
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亚士创能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事项所确定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 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