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临2018-116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改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时尚关于拟修改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东方时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具体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预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亿元,不低于5,000万元,且回购价格不超过28元/股,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实施了首次回购。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回购的修改决定,公司对《回购股份预案》进行了修改。原《回购股份预案》中“本次公司集中竞价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注册资本相应减少”,修改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该修改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11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积极支持上市公司依
法合规回购股份。为进一步落实《回购细则》的相关内容,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提升投资者信心,健全资本市场内生稳定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拟修改对《回购股份预案》进行修改。
拟修改内容如下:
一、调整“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回购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合理安排回购规模和回购资金,并在回购股份方案中明确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公司原《回购股份预案》中“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不低于5,000万元”,拟修改为:“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不低于1.5亿元”。
二、调整“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方案中明确回购的具体实施期限。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自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原《回购股份预案》中“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拟修改为:“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原《回购股份预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调整内容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仍将按照原《回购股份预案》持续开展回购,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