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9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34,146,422.91 元,减去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115,935,777.02 元 , 加 上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利 润
2,329,519,132.12 元,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547,729,778.01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
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现公司拟向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扣除股权激励分配后的预留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现公司拟向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实际的股份情况确定。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4,146,422.91 元,公司拟以
2021 年末总股本 453,333,000 股扣除股权激励预留股 478,871 股和 2022 年 4
月回购注销的 20,000 股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
税),预计现金分红的数额共计 135,850,238.70 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0.66%,剩余未分配利润 2,411,879,539.31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票 9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此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有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分红,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