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0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中
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8,000.00 万元, 经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
药业”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及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调整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人民币 17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购买理财产品 125,300.00
万元(含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28,000.00 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自有
资金理财额度。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和期限:光大信托·光坤·鸿佳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49 天)、
国泰君安私客尊享 FOF30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355 天)、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
(184 天)、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182 天)、富祥 80 号阳光城滇池半山花园项
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65 天)、富荣 203 号·融创梅江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65 天)、中建投信托 安泉 589 号(融侨福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57)、中
融-丰盈 143 号集合资金股权投资信托计划(A1 类)(365 天)、中融-睿锦 1 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83 天)、中融-泽丰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5 天)、重
庆信托·鹏锐 7 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3 期)(346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 是否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 预计收益 产品 收益 结构 参考年化 收益 构成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化 金额 期限 类型 化 收益率 (如 关联
收益率 (万元) (天) 安排 有) 交易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 信托理财产品 光大信托·光坤·鸿佳1号 2000 7.7% 231 549 固定收益类 / / / 否
责任公司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 券商理财产品 国泰君安私客尊享 FOF300 2000 / / 355 净值型 / / / 否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济宁 银行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 3000 3.70% 55.96 184 保本浮动收益 / / / 否
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银行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 3000 3.70% 55.35 182 保本浮动收益 / / / 否
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 信托理财产品 富祥 80 号阳光城滇池项目 2000 7.2% 144.00 365 固定收益类 / / / 否
信托有限公司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建投信托股份有 信托理财产品 中建投信托 安泉589号(融 3000 7.1% 270.39 457 固定收益型 / / / 否
限公司 侨福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 信托理财产品 中融-丰盈 143 号集合资金 2000 7.20% 144 365 浮动收益类 / / / 否
公司 股权投资信托计划(A1 类)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 信托理财产品 中融-睿锦 1 号集合资金信 3000 7.0% 105.29 183 固定收益类 / / / 否
公司 托计划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 信托理财产品 中融-泽丰 1 号集合资金信 2000 7.60% 85.36 205 保证收益 / / / 否
公司 托计划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 信托理财产品 重庆信托·鹏锐 7 号 集合 3000 7.2% 204.76 346 固定收益类 / / / 否
有限公司 资金信托计划(第 3 期)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 信托理财产品 富荣 203 号·融创梅江项目 3000 7.6% 228 365 固定收益类 / / / 否
信托有限公司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合计 / / 28000 / / / / / / /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规范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本次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一)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光大信托·光坤·鸿佳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49 天
2、产品类型:券商理财产品
3、产品认购金额:2000.00 万元
4、产品起息日:2021 年 03 月 12 日
5、产品到期日:2022 年 09 月 12 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7.7%
7、币种:人民币
8、协议签署日期:2021 年 03 月 12 日
9、交易杠杆倍数:无
10、流动性安排:无
11、清算交收原则:每半年分配一次信托收益。核算日为自各期信托单位成立日起每自然半年度末月(即 6 月、12 月)20 日、各期信托单位终止日。信托受益于核算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
12、支付方式:汇款
13、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14、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
及相应的附加税费、印花税)及其他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相关税费、规费;
(2)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3)保管人的保管费;
(4)信托推介发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5)信息披露费用;
(6)信托设立及存续期间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发生的日常管理费
用及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监管费、公证费、
评级费、银行开户费、资金划转费、咨询服务费、投资顾问费、财务顾问
费等费用;
(7)为维护和/或实现信托财产的权利而发生的解决纠纷费用, 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律师费及其他形式的资产处置费用等;
(8)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9)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费用。
15、违约责任: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承诺或保证虚假或不真实,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委托人违约导致本信托计划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由此给信托计划项下其他的信托受益人和信托计划的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导致信托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的委托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16、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资金用于受让重庆琨洲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璧山碧水南庭项目的资产收益权,最终用于项目开发建设。
(二)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国泰君安私客尊享 FOF30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类型:券商理财产品
3、产品认购金额:2000 万元
4、产品成立日:2021 年 03 月 12 日
5、产品到期日:2022 年 03 月 01 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 7.0%
7、币种:人民币
8、协议签署日期:2021 年 03 月 12 日
9、交易杠杆倍数:无
10、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