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2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国际CGMP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结余募集资金安排: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剩余66,761,070.8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未到期理财4,000万元,最终金额以转账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概述
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国际CGMP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目”结项,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6,676.1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未到期理财4,000万元,最终金额以转账日专户余额为准)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859.00万元剩余的5,817.1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涉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5,817.11万元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未到期理财4,000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20.47%。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859.00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待尾款支付完毕若仍有结余,将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6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11.6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6,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人民币55,653,16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0,346,836.79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资额
1 新建年产 1.5 亿袋非 PVC 软袋输 24,612.88 24,612.88
液生产线项目
2 国际 CGMP 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 28,421.00 28,421.00
目
3 新建年产 2 亿支冻干粉针剂生产 25,018.14 25,018.14
线项目
4 新建年产 5,000 万支分装粉针剂 12,478.39 12,478.39
生产线项目
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408.50 16,408.50
6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0,652.58 4,095.7737
7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11,000.00 -
合计 128,591.49 111,034.6837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拟增
加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补充)的议案》,因此公司及保荐机构中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增加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分别在
原基础上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2019-059、2019-056、
2019-063)。
截至目前,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
额 额
1 新建年产 1.5 亿袋非 PVC 软袋输 cGMP 固体制剂车 24,612.88 24,612.88
液生产线项目 间二期工程项目
2 国际 CGMP 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 / 28,421.00 28,421.00
目
新建年产 2 亿支冻干粉针剂生产 BFS‘吹灌封’一
3 线项目 体化无菌灌装生 25,018.14 25,018.14
产线项目
4 新建年产 5,000 万支分装粉针剂 2.4 亿瓶袋直立式 12,478.39 12,478.39
生产线项目 软袋项目
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6,408.50 16,408.50
6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0,652.58 4,095.7737
7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11,000.00 /
合计 128,591.49 111,034.6837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
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2017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开设募集资金专户。2017 年 10 月 26 日,根据经营需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2017 年 11 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拟增加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补充)的议案》,因此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增加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