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3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6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系结合公司所在的行
业特征及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所处的医药制造业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周期长的特点,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公司研发,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来制药行业的专业水平要求更高,为了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和销售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需要留存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本年的投资计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38,784,463.09 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 120,187,421.77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2,010,922,090.80 元,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2,329,519,132.12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现公司拟向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6 元(含税)。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8,784,463.09 元,公司拟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453,353,000 股扣除股权激励预留股 478,871 股后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6 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的数额共计115,935,777.02 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6.42%,剩余未分配利润2,213,583,355.10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2,329,519,132.12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115,935,777.02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6.42%,低于 30%的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行业,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周期长的特点。行业趋势增长的情况下,与医药有关政策环境促使医药细分领域分化空前加大,根据公司总体经营规划及发展战略规划,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未来制药行业的专业水平要求更高,为了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持续加大销售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处于持续成长和发展阶段,所处的医药制造业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公司在研发方面的大力投入,有利于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继续保持公司在行业中具备的技术研发优势,因此公司在研发方面有较高的资金需求。
公司销售网络为客户提供及时、专业的服务,通过进一步合理布局营销网络,加强销售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利于公司新产品、新方案更准确的向客户推广,因此公司在市场销售营销和服务建设方面有较高的资金需求。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74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0.66%,实现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9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4.73%。结合公司目前所在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须投入大量的自有资金保持快速发展,也需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及面对市场的不可预知性。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0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26.42%,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战略需要以及公司的资金需求安排,公司管理层认为留存收益用于经营发展将给股东带来更丰厚的回报。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销售营销和解决方案团队、研发投入等方面。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票 7 票、反
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此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有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定的经营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分红,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4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