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1-002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1月 26日和 1 月 2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前期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华兴资本美元基金份额,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持有华兴资本美元基金比例为 2.79%,占比较低,华兴资本美元基金持有快手比例为 0.09%,公司间接持有快手比例为 0.00251%,占比极低。公司无法对该基金日常投资决策产生影响,也无法决定投资标的日常经营,与投资标的不存在业务、资金及人员往来。
●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太阳雨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江苏新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典”)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00,000 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625%。
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披露减持进展公告,截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江苏
新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870,00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38%。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拟自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83,000 股,拟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7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1 月 26 日和 1 月 2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主要从事热水器、厨电、清洁能源采暖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1.前期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华兴资本美元基金份额,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持有华兴资本美元基金比例为 2.79%,占比较低,华兴资本美元基金持有快手比例为 0.09%,公司间接持有快手比例为 0.00251%,占比极低。公司无法对该基金日常投资决策产生影响,也无法决定投资标的日常经营,与投资标的不存在业务、资金及人员往来。
2.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太阳雨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江苏新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典”)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00,000 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625%。
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披露减持进展公告,截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江苏
新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870,00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38%。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拟自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83,000 股,拟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79%。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