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4-002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53 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问询,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个月均不存在减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认购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法定期限内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
或股权激励,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01 月 12 日,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1、回购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7,500 万元(含)。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21.53 元/股测算(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平均价*150%),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
2,322,341 股至 3,483,511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88%至 1.33%。
序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 拟回购资金
号 回购用途 (股) 本的比例 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 (万元)
员工持股计 2,322,341-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1 划及/或股 3,483,511 0.88-1.33 5,000-7,500 通过本方案之日起
权激励 不超过 12 个月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 21.53 元/股,不高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
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 额为准。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1.53 元/股进行测算,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前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限售流通股 0 0 2,322,341 0.88 3,483,511 1.33
非限售流通股 262,733,500 100.00 260,411,159 99.12 259,249,989 98.67
总股本 262,733,500 100.00 262,733,500 100.00 262,733,500 100.00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3 年 0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35.03 亿元,所有者权益 28.18 亿元,
流动资产 28.37 亿元。若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7,5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3
年 0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 2.14%、所有
者权益的比重为 2.66%、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2.64%,占比较低。公司本次回购资
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7,500万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引起股本结构的重大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2023 年 07 月 18 日-2023 年 07 月 21 日,基于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李道
想卖出公司股份 1,282,1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0.4808%。除上述买卖股份行为外,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日,公司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日,公司未收到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01 月 05 日,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监
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
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