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2-029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 04 月 06 日,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含 4.8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
为便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于 2022 年 06 月 0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期限的议案》,同意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含 4.8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8 亿元(含 7.8 亿元),并授权总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 年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8 亿元(含7.8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2年内有效。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06 月 0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期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为控制风险,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同时加强内部风控措施,具体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授权的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得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 2022 年 0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412,227,437.05 3,474,352,717.78
负债总额 690,564,495.49 837,383,820.12
净资产额 2,721,662,941.56 2,636,968,897.66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1-12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007,926.98 463,842,722.08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属于投资所得,归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对经营性现金流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8 亿元(含 7.8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2 年内。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6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