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
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29,204,780.9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66,670,000 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 1,4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6,080,000 元(含税),占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8.64%。
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
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 年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 30,194,749 元(不含交易费用),占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1.00%。
综上,公司 2020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136,274,749 元,占 2020 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9.6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0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因此,我们对董事会做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
的分红政策,保障股东稳定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分红方案设定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董事会将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