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5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99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4.79 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20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28,7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723.50 万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3,016.5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 350ZA0048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22,358.36
万元,利息收入122.98万元,手续费用0.87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780.26万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780.54 万元,利息收入 0.36 万
元,手续费用 0.07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23,138.90
万元,利息收入 123.34 万元,手续费用 0.94 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 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 方面作了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从 2017 年 9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协议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已全部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 备注
余额
吉 安 市 傲农 兴业银行股份
现 代 农 业科 有限公司漳州 161080100100190643 75,107,190.54 0.00 已销户
技有限公司 金峰支行
四 川 傲 农生 兴业银行股份
物 科 技 有限 有限公司漳州 161080100100189192 39,165,000.00 0.00 已销户
公司 金峰支行
辽 宁 傲 农饲 兴业银行股份
料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漳州 161080100100188911 39,400,000.00 0.00 已销户
金峰支行
南 昌 傲 农生 兴业银行股份
物 科 技 有限 有限公司漳州 161080100100188804 76,600,000.00 0.00 已销户
公司 金峰支行
合 计 - - 230,272,190.54 0.00 -
注:上述初始存放金额系本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
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金峰支行人民币账户 161080100100187865 账号(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内产生的利息收入 10.75 万元,扣除手续费 0.03 万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9月2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3,542.77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南昌傲农年产 36 万吨饲料项目 7,660.00 3,437.65
四川傲农年产 24 万吨饲料项目 3,916.50 14.50
辽宁傲农年产 24 万吨饲料项目 3,940.00 90.62
吉安现代农业 5,000 头原种猪核心育 7,500.00 -
种场项目
合 计 23,016.50 3,542.77
2017年10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350ZA0360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度公司未发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召开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吉安现代农业 5,000 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由养殖 5,000 头原种猪变更为养殖 8,400 头商品母猪,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均不变,具体如下: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前的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 占募集资金
集资金总额(万元) 总额的比例
吉安现代农业冠朝 8,400 吉安现代农业 5,000 头原 7,500.00 32.59%
头商品母猪场项目 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
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如下:
2018 年 8 月以来,非洲猪瘟在中国境内的发生使得对核心育种场选址的生
物安全考虑需要更加严谨,本项目选址在生物安全升级的条件下调整为建设商品母猪场更加适宜,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安全运营,鉴于疫情形势,公司对原项目(“吉安现代农业 5,000 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原因如下:(1)本项目原计划建设核心场,核心场场址选择的生物安全因素考量相比商品种苗场和育肥场要更加严格,鉴于疫情形势,核心场选址在生物安全方面需要再提升等级,经重新慎重评估,该项目场址建议以建设商品母猪场为宜;(2)在非洲猪瘟疫情爆发前,核心场的建设通常采用繁殖、保育、育肥一体化的模式,而在疫情形势下,无论是种猪场(核心场和扩繁场)还是商品场的建设,均采用两点式甚至多点式的建设设计模式,因此,本项目调整为仅建设商品母猪场,产品为商品仔猪,仔猪销售后的保育与育肥则由下游客户市场化开展;(3)基于地块面积合理充分使用的考量,原先用于种猪保育、培育栏建设用地在本次项目调整后用于增加建设 3,400 头母猪栏舍,本项目亦即调整为生产商品仔猪苗的8,400 头商品母猪场。
上述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5)。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189 号),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福建傲农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
附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