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4-060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 年 10 月 29 日,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财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
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3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
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宜,199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彦军,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卫丽,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致同所收取的审计费用合计 6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40 万
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2024 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合并范围、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致同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财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致同所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聘任
2024 年度财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