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与资金到账时间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42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9.2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8,061,6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8,981,600.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全部到账,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 4301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与余额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8,061,600.00
减:发行费用 49,080,000.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58,981,600.00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264,718,679.03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0,482,900.00
银行手续费 5,750.12
加:现金管理理财收入 4,940,322.06
利息收入 802,507.14
募集资金余额 0.0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日常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子公司沈阳百傲化学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保荐机构、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五四广场支行、子公司沈阳百傲化学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保荐机构、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五四广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元)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12001000026447 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经济 124904567710333 已销户
开发区支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五四 0660300102000007213 0.05
广场支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五四 0660300102000007569 0.00
广场支行
合 计 — 0.05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5 元于 2020 年 2 月转出至沈阳百傲经营账户,上述募集资金
专户已销户或正在办理销户手续。
三、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9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请参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转换情况
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转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9,048.29 万元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43010001 号《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 年 4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为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8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使用最高额人民币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产品到期后收回,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
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 12 个月,即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25
日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认购金额 实际收益 截至 2019 年 12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期限 预期收益率
(万元) (万元) 月 31 日状态
红玫瑰稳盈系列人民币理财产
盛京银行大连五四广场支行 10,000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17.4.13-2017.6.29 3.85% 81.22 已到期收回
品 201730 期
红玫瑰稳盈系列人民币理财产
盛京银行大连五四广场支行 10,000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17.7.5- 2017.10.10 3.95% 104.97 已到期收回
品 201765 期
红玫瑰稳盈系列人民币理财产
盛京银行大连五四广场支行 10,000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17.11.10- 2018.2.8 4.30% 106.03 已到期收回
品 201795 期
红玫瑰稳盈系列人民币理财产
盛京银行大连五四广场支行 2,000 保本固定收益型 2018.2.13-2018.3.20 3.40% 6.52 已到期收回
品 201839 期
红玫瑰稳盈系列人民币理财产
盛京银行大连五四广场支行 7,000 保本固定收益型 2018.2.13-2018.5.15 4.40% 76.79 已到期收回
品 201840 期
丹东银行大连分行 “意盈鑫”第 20189067 期理财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18.3.27-2018.5.4 已到期收回
产品 2,000 5.00% 10.41
红玫瑰稳盈系列人民币理财产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18.3.29-2018.5.3
盛京银行大连五四广场支行 1,000 3.15% 3.02 已到期收回
品 201878 期
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两层区间一
招商银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18.5.10-2018.6.11
个 月 结 构 性 存 款 ( 代 码 : 1,0